1.17.2010

Show you the money (with LOVE)!

跟隨主耶穌的生活真的很精彩,短短兩星期已經發生了很多奇妙的事,經歷了一次又一次的神蹟,讓我實在不得不天天讚歎祂的作為。

欠下貴利的太太得到神蹟援助

才搬到觀塘沒多久,突發事件便接踵而至。如果大家有讀過《公主沒有遇上王子》的後記,便會知道天父曾經奇蹟地給了我一筆錢,讓我幫助一位欠下貴利的媽媽,那位媽媽正是1月1日介紹我到觀塘住的那位姊妹的親姊姊。

那件事發生於半年前,當時那筆錢只解決了初步的問題,之後她仍然要每月還款,可是,因著信心的軟弱,沒多久她便離開了天父。人要離開天父總有千百萬個原因,例如丈夫不高興、忙於上班、要照顧孩子、跟奶奶吃飯、教會的問題……什麼原因也好,總之結果就是離開神。

我是葡萄樹,你們是枝子。常在我裏面的,我也常在他裏面,這人就多結果子;因為離了我,你們就不能做甚麼。(約翰福音15:5)

離開神的結果是什麼﹖這裡寫得很清楚。

結果,半年後,那位媽媽又因著無力還款而再次回到天父的腳前哭求祂的拯救。神是恩慈信實的,唯有祂察看人心,唯有祂知道誰是真心的悔改,誰流虛偽的眼淚,我作為一個普通的人實在無力判斷,但我深深相信神認識我們每一個,愛我們每一個。

這一次,天父在短時間內幫助了這位媽媽,祂感動一位姊妹借出一筆錢讓她清還全部欠款,並且願意不計算利息、首半年內完全不用她還款;神又讓她在一間教會開辦的餐廳找到一份合適的工作,上班時間方便接送兒女,又能夠天天親近主。

從這件事,我再一次深深感受到天父就像路加福音15章裡「浪子的故事」的那位爸爸,浪子回頭認錯悔改的時候,父親並沒有責備祂,也沒有追討他當日帶走的家產,甚至歡天喜地吩咐僕人說:『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,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,把鞋穿在他腳上,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,我們可以喫喝快樂。』

天父就是這樣愛我們,錢財在神的國裡算些什麼﹖祂不追討錢財,祂要的是我們真心的悔改,祂要的是我們盡心、盡意、盡性的愛祂。

下一站……藍田

在觀塘住了兩星期,一直睡在人家客廳的沙發,因著接待我的那位姊妹仍未戒煙的原故,我需要睡在一個煙霧迷漫的客廳裡。我覺得天父真的很奧妙,因為今日這位姊妹所作的,正是昔日我作在弟弟和室友身上的。這位姊妹抽的煙竟然跟我當年抽的是同一個牌子、同一個款式﹗想當年我就是這樣在客廳中抽煙,要我的弟弟和室友挨我的二首煙﹗其實我兩年前已經戒了煙,可是,直到這天,我才真正體會到我的弟弟和室友當年對我的那份愛和包容。

上星期初的一天,我心裡悄悄的跟主說:「如果我有自己一間房便好了﹗不用睡在煙霧迷漫的客廳之中。」結果第二天我便收到電話,介紹我到觀塘住的那位姊妹家中的弟弟搬走了,騰出了一個房間,姊妹跟家人商量過後,告訴我可以隨時搬過去住。

就是這樣,我便從觀塘遷移到藍田﹗Yeah﹗神聽禱告﹗有自己的房間﹗

今日不撇下,他日亦帶不走

這段日子,在撇下一切跟隨神的過程裡,實在深深地經歷到神的愛和供應,信心得到了很大的提昇,這些經歷突破了我很多固有的思想,讓我深深的明白到神呼召我們撇下一切的意義所在:祂不是要我們貧乏,而是要我們明白祂才是供應者,因為只有明白了這一點,並克勝了肉體的軟弱,我們才能夠在任何境遇當中處變不驚,也不至犯罪、跌倒。

18:29 耶穌說、我實在告訴你們、人為 神的國、撇下房屋、或是妻子、弟兄、父母、兒女、
18:30 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、在來世不得永生的。
(路加福音)

人生在世,有什麼帶得走﹖其實,就算今日不撇下,他日亦都帶不走。

5:15 他怎樣從母胎赤身而來,也必照樣赤身而去;他所勞碌得來的,手中分毫不能帶去。
(傳道書)

早點撇下,便早點經歷天國的飽足,現在我不怕死,也不怕老,不怕失去什麼,因為撇下了便不害怕失去。

超越巴郡的投資秘笈

主耶穌基督是信實的,祂說「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、在來世不得永生的」,生意可以投資失敗,股票可以化為烏有,不動產可以因政局、天災或戰爭一夜成空,唯有主的話永遠兌現,保證百倍回報,試問世上還有什麼比神的國更值得投資呢﹖

搬過藍田的前一晚,我寫了一封公開信,發給我電郵戶口內的所有聯絡人,也張貼了在facebook之上,信中呼籲大家趕快投資在神的國,因為日子快到,觀乎最近的局勢,實在大事不妙,下一輪的經濟震盪實在不遠矣。

為免因利益衝突而減低這封信的可信性,我在電郵裡表明我不需要大家的奉獻,請大家奉獻給其他貧窮的人,以免大家誤以為我在呼籲大家捐款給我。

「我的電郵裡只有兩千聯絡人,我不收他們的奉獻,神也可以透過其他人和其他種種的方法來供應我。」發信後我收到一個電話,言談間我說了這麼一句話。那是我剛搬到藍田的第一天,掛線後我到了大家樂吃飯,心情因著剛才的通話而沈重,便打開聖經來讀,鄰座的一位太太見我在讀聖經,便跟我聊起來,她是一位非常渴慕主的基督徒,她跟我分享了她的經歷,我也跟她分享了我的經歷。

沒想到,離開的時候,她把二百元塞給我,她說是天父要她給我的﹗其實那時候我正好用完了前幾天收到的錢,可是我並沒有告訴她我需要錢啊﹗天父卻代我告訴她﹗

神,真是神啊﹗我進大家樂前才說完那麼一句話說:「我不收他們的奉獻,神也可以透過其他人和其他種種的方法來供應我。」離開大家樂的時候這句話已經實現了﹗這是我第一次收到在街上偶遇的陌生人的奉獻呢﹗然而,我相信這只是祂千千萬萬個方法的其中一個﹗Yeah﹗我實在很期待天父下次給我的驚喜呢﹗

感謝主無微不至的愛﹗哈利路亞﹗願這些見證能夠成為大家的祝福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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